的书,我活生生的磨了155天才写完,属实心中有锦绣,下笔就拉闸,在这里跟各位说一声久等。 也许我心目中的成功就要像书中一样,足够努力,足够聪明,足够胆大,足够善良,还有足够的爱恨。 码字是一件非常枯燥的事情,特别是对于像我这样在起点第一次签约的新人来说,能让我坚持下去的理由就是热爱和梦想。 谁都想当一个成功的人,每个人都想成为自己身边人的英雄,真正完结了之后,我一个人在河边走了很久,喝了很多酒却不醉,在没有完结之前,我觉得码字是一件很烦的事情,但当我真正写完了,又像是失去了一个陪伴了我很久看见就烦的糟糠之妻,明明生活变得更加轻松,心里却被掏空了一块。 回到现实,我觉得自己依旧是个一事无成的家伙,我甚至会怀疑自己到底适不适合当一个作者,自己写的书在主观上,我觉得是最好的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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