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个个痛苦扭曲的人形。一路走来也没见几个地府的鬼兵,到处弥漫着不知是烟还是雾,偶尔聚做一团还会散发出些许的荧光。若是一个大活人恐怕很难在这种环境下生存,陈汉典已经舍了性命,兼之有神行符的护持,也只觉得阴凉从容。 篇幅不少,不过如果抛开推论依据剩下的不过半页,核心更是只有{以生魂受地狱刑罚}一句。 {生前不得修法,若曾修行,致玄气入体,体养魂魄,魂魄污矣;入地狱前若得神力加持,魂魄秽矣;魂魄受刑,心智昧失,魂魄消矣;魂魄有损,无有补全,魂魄散矣。得此四纲者,人魂昩而怪异生。} 陈汉典理解为:要使用,首先必须是没有修为的普通人,其次必须偷渡进入地狱,否则经过地狱神祗的手会导致‘污染’,不再符合生魂的要求。之后在受刑的时候,必须保持清醒,就可以由人转化为怪异。 看得出来,这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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