男女主角分别是沈薇燕王的现代都市小说《重生后,内卷狂人靠宅斗成了万人迷全章节阅读》,由网络作家“四弯月”所著,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,本站纯净无弹窗,精彩内容欢迎阅读!小说详情介绍:看过很多古代言情,但在这里还是要提一下《重生后,内卷狂人靠宅斗成了万人迷》,这是“四弯月”写的,人物沈薇燕王身上充满魅力,叫人喜欢,小说精彩内容概括:【1】她,现代女强人,内卷狂人。一朝穿越,变成了为给重病母亲治病而卖身的可怜虫小丫鬟。现代,她一身傲骨,公司斗能干上市。穿越后,看到身份,这不能够!这不是她的美强风格,她决定换个活法。人人觉得,她给王爷当丫鬟都属高攀,可她偏偏赢得了清冷王爷的盛宠。宠妾到主母,似登天梯,也似鸿沟天堑,可她硬是闯了过去,成了侯府堂堂正正的当家宠妃。...
《重生后,内卷狂人靠宅斗成了万人迷全章节阅读》精彩片段
“那...那咱家试试。”富贵推辞不过,按照采莲的指示,撒了一些白菜种子,又种了一棵茄子苗。
种完菜后,看着菜地里的菜苗,富贵忽然有种奇怪的成就感。
种菜,好像还挺好玩的...
那边,沈薇已经和燕王种完菜了。
沈薇从袖子里掏出手帕,仔细给燕王擦手上的泥巴:“王爷,白菜苗和萝卜长得快,五天左右发芽,一月内成熟。茄子番茄要慢一些,两三月才会结果。”
近处是娇媚可口的美人,旁边是自己亲手种的菜,燕王心脏微微触动。
心头暖洋洋的。
当天晚上,燕王自然留宿在沈薇这里,两人闹腾到半夜,叫了五六次的水。
早上天蒙蒙亮,燕王披衣而起,他没有吵醒沉睡的沈薇。他知道自己体力太强,沈薇能陪他嬉闹到深夜,已经十分难得。
沈薇不止和他契合,还会很多勾人的姿势,简直让人欲罢不能。
燕王放轻手脚,准备离开芳菲苑。经过花草丰茂的花园时,燕王脚步忽然停住。
他走到菜园子边,看昨天自己种下的菜苗——白菜还没发芽,茄子苗、番茄苗、蒜苗和辣椒苗,倒是生长地很好。
叶子绿油油的,格外招人怜爱。
燕王轻轻拨弄嫩绿的茄子苗,心情愉悦。
富贵则是趁机溜到角落,也看看昨天他种植的菜。
燕王主仆二人离去后,没多久,沈薇也哈欠连天起床。她喝了半杯淡盐水,吃了一颗蔗糖,然后准备慢跑。
“主子,您昨晚疲累,今早还是别慢跑了。”采苹心疼沈薇。
王爷凶悍,昨晚主子的嗓子都哑了,桌子也塌了,今天还要换个结实点的桌子。
沈薇捏捏拳头,活动筋骨:“不可懈怠,必须卷起来!”
今天不跑,明天不跑,以后只会越来越懒惰。内卷之王沈薇,绝不会让自己懈怠!
她开始绕着院子慢跑,空腹锻炼,空腹运动减脂效果好,提升代谢。
空腹跑步,也可能会引发低血糖,所以要吃点糖预防。
跑完步,休息片刻,沈薇这才开始吃早饭。她的早餐,有鸡蛋、鱼肉、燕麦、火腿肉、米粥和一些咸菜。这些食物富含蛋白质,对身体很好。
这也是宠妾的待遇。
沈薇想要吃什么,只管和王府的厨房后提。看在燕王的面子上,厨师们都会满足沈薇的要求。
王府其他妾室,想要早上大鱼大肉,后厨几乎不搭理,只按照分例送菜,还经常按中克扣。
“主子,您为何会让王爷种菜呀?”采苹一边伺候沈薇用膳,一边低估。
沈薇喝两口米粥:“让王爷能想起我。”
采苹一脸茫然。
种菜,怎会让王爷想起主子?
沈薇暗中勾勾唇角。
从心理学角度上讲,人总会对自己付出心血的东西,抱有期待和关注。
沈薇抬眸,望向院子里那一簇簇嫩绿的菜苗,嘴角笑容放大。
...
连续几日宿在沈薇那里,燕王也没有忘记王府后宅的其他女眷。
尤其是王妃。
王妃是燕王的正妻,每个月燕王都要宿在王妃处,至少两次。今天,王爷忙完公事,晚上宿在王妃处。
两人和衣而睡,没有鱼水之欢。
王妃靠在枕头上,一副禀报公事的语气,告诉燕王:“下个月王府春日宴,太子,四公主和恒王都会来王府赴宴。王爷,妾身想去燕京裁缝铺里,为府里的姐妹们采购一批新布料。春日宴上可不能再穿旧衣。”
燕王脑海里还想着公事,他明日要陪太子兄长参加亲耕礼。
燕王随口道:“你是主母,做主便是。”
王妃垂眸:“还有一件事,下午刘侧妃落水昏迷,醒来不知道受了什么刺激,寻死觅活。王爷明日若是得空,去看看刘妹妹吧。”
刘侧妃,本名刘巧儿。
算得上是燕王的青梅竹马,她嫁给燕王后,在王府后宅嚣张跋扈,处处欺压其他妾室。直到前两年生下一对双胞胎后,身子受损疾病缠身,刘侧妃才稍微消停了点。
她这两年来一直努力养身体,养精蓄锐。
王妃猜测,刘侧妃是准备继续争宠了。所谓的落水受刺激,恐怕也只是吸引王爷前去探望的手段。
“本王明日去探望她。”燕王也想起刘侧妃,的确有好长一段时间没去探望。
丫鬟吹了灯,寝殿里安静下来。
王妃躺在被褥里,心里暗暗叹气——刘侧妃出身不错,争宠的手段多样,那可怜的沈薇要遭殃了。
夜深,屋外淅淅沥沥下起春雨,雨水落在琉璃瓦上,吵醒了燕王。
燕王竖起耳朵听雨声。
不知为何,燕王忽然想起他在芳菲苑种的菜。春雨贵如油,淋了雨,种子应该发芽了吧。
燕王决定,明日抽空去芳菲苑看看他种的菜!
春雨霏霏,降落整个燕京城,降落王府的各大院落里。
柳如烟的栖雪阁,书房里烛火未熄。丫鬟雪梅正昏昏欲睡,哈欠连天。
“主子,下雨了,要不您歇息吧?”雪梅困得掐自己的大腿。
但主子没睡,她这个丫鬟也没法睡。
窗户敞开,柳如烟一身雪白长裙,美眸凄凉地望着窗外,唇角划过一丝凄凉:“一场雨,不知落了多少花瓣。这些花儿真可怜,绽放不过几日,便被无情的雨水打落枝头。”
雪梅想撞墙。
花瓣掉落不是正常的事吗?
我想睡觉啊!
这场雨,也落在刘侧妃的明月院。
刘侧妃的贴身丫鬟站在门口,有点担心,自从白天落水后,刘侧妃一直把自己关在屋子里。
屋子里,刘侧妃害怕地蜷缩在床上。她惊恐地打量四周,看着周围熟悉的装潢,才接受自己重生的事实。
“苍天有眼,苍天有眼,苍天有眼!”刘侧妃落下两行泪水,死死咬住自己的嘴角。
她还活着!
她没有被削成人棍!
刘侧妃蜷缩着,嘴唇颤抖:“我再也不要争宠了,我的孩子,我的家族,我的命,都被那个女人毁了。”
前世,刘侧妃仗着她是燕王的青梅竹马,在王府后宅兴风作浪。生下一对双胞胎后,她身子亏损严重,不得不谨遵太医叮嘱,好好养身子。
两年后,刘侧妃养好了身子,假装落水,再次获得燕王的恩宠。成为整个燕王府里,风头仅次于王妃的女人。
而王府其他女人,一个个龟缩着,刘侧妃打心眼里看不起她们,女人不争宠,等同废物。
后来太子全家遭难,燕王登基,她也被封为妃。在皇宫里,刘侧妃和新封的妃嫔们继续争宠,斗得死去活来。
直到,那个可怕的女人进宫...
她容貌美艳,聪慧过人,一下子抓住皇帝的心,宠冠六宫。刘侧妃和她斗了大半年,最终失去了孩子,被皇帝厌弃,家族惨遭流放,自己也被削成人棍。
而从潜邸出来的那些妃嫔,由于她们低调摆烂,不争不抢,居然都有了还不错的结局。至少在刘侧妃死前,她们都衣食无忧,平安顺遂。
临死前,刘侧妃才明白——争宠只会让自己成为活靶子。
王妃、柳如烟、张妙玉她们不争不抢,才过得幸福。
“感谢老天爷给我重活一次的机会。”刘侧妃眼泪簌簌滑落,哽咽不已。
这一次,她要低调,她要当咸鱼。
王府后宅,没有人能永远独得恩宠。燕王薄情,他不会爱上任何女人。
“我哪里对不起你,你二姐三姐哪里对不起你!可你,把我们整个家都打散了!”
沈母哭地撕心裂肺。
沈修明低下头,愧疚、自责、愤怒、不甘。
他死死咬住唇瓣,唇角被咬出了血。
父亲早亡,大哥战死沙场,二姐在蜀地饱受折磨,三姐在王府过得生不如死,母亲如今已经年迈...这个家没有人能替他遮风挡雨,这个家只能靠他撑起来了。
想到自己往日种种的劣迹,沈修明简直恨不得撞墙。
沈修明顶着青肿的脸,扑通跪在沈母面前,举起手发誓:“娘,孩儿一定会用功读书,明年春闱高中,救三姐于水火!”
沈薇一生被困在王府,她无依无靠,娘家还是普通农户。
沈修明决定努力读书,将来春闱中榜走进官场。
他要扛起家族兴旺的重担,他就是沈薇的靠山,有他在,王府里那些狗眼看人低的奴才,绝对不敢再欺负沈薇。
沈修明搀扶着沈母,前往燕京郊外的一个文庙,租了两个小房间。
万般皆下品,惟有读书高。
沈修明决定在这里苦读,一直读到明年参加春闱。
...
芳菲苑。
容嬷嬷、吉祥和德顺演完一场戏,扑通跪在地上请罪。他们扮演恶人,冒犯了沈薇。
沈薇笑着把他们扶起来,和颜悦色道:“不用请罪,你们做的很好——不过此事莫要宣扬。”
容嬷嬷三人表现得越凶恶,沈修明越会奋发图强。沈薇给三人各自一两银子的赏钱。
吉祥和德顺领了赏钱,欢欢喜喜磕头谢恩。
沈薇留下容嬷嬷,低声叮嘱她:“嬷嬷,我那弟弟实在不成气候。你每个月按时前往郊区的文庙,给我娘和弟弟送少量银钱,务必要扮得凶恶。”
沈修明看起来像痛改前非,但谁知道他会不会半途而废?
沈薇需要定期敲打他。
弟弟努力奋斗,她沈薇才有光明的前途。
容嬷嬷何等聪慧,自然一点就通:“主子放心,奴婢一定替您办好此事。”
今天沈薇演了一场戏,是想激发沈修明的志气。
沈修明本来就是个读书天才,只要稍加努力,将来也许不会中状元,但好歹能上春闱的榜。
沈薇需要沈修明走进官场,提升整个沈家家族的地位。
沈薇出身卑微,就算将来生了孩子,最多只能晋升到庶妃。
庶妃的地位很尴尬,不上不下,连进皇家玉牒的资格都没有。庶妃生下的孩子,也只挂在王妃的名下。
沈薇的目标是侧妃,侧妃地位仅次于王妃,可以独立抚养孩子,名字可以进皇家玉牒。
但侧妃更看重家世背景。现在燕王府的三个侧妃——柳如烟、张妙玉、刘巧儿,父亲都在朝为官。
如果沈修明能进官场,哪怕是个芝麻绿豆小官,沈薇也有了当侧妃的资格。到时候沈薇在暗中操作一番,让沈修明投身燕王麾下,不愁前途。
沈薇饮一口热茶,望向窗外灰沉沉的夜色:“采苹,今晚王爷宿在哪里?”
采苹忿忿道:“主子,今晚王爷去了隔壁的蔷薇苑。”
今日燕王本来打算来芳菲苑,但王妃说沈薇在春日宴受了伤,需要好生休养。
于是燕王改了主意,今晚去新抬上来的侍妾张月那里。
沈薇缓缓饮茶,并没有把张月放在心上。
她又不追求“一生一世一双人”,她只把燕王当成她的提@款机,当成她退休的跳板。
一个月王爷能有十天能来她这里,这就已经算得宠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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